202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启动
据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发布202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申报公告,汕头大学科研处同步转发通知,面向全校教师开展申报工作。
申报宗旨
《成果文库》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国家战略、社会需求和学科学术前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集中推出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果的标志性学术力作。该文库旨在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为推动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申报条件
- 学科范围:涵盖国家社科基金28个学科(领域),跨学科成果应按“优先靠近”原则选择一个学科作为主体申报。
- 成果要求: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与已公开出版著作及发表文章的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
- 字数限制:中文学术专著,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100万字。
- 作者要求:原则上为独著,如合著,著作权人不得超过3人;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 结项等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结项等级应为“良好”及以上;无结项等级的需3名正高级专家书面推荐。
- 出版机构推荐: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书面推荐。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
申报材料
2026年度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
- 《申请书》一式1份(附件2)
- 《成果概要活页》一式1份(附件3)
- 成果书稿一式1份
- 往年未入选成果修改说明(附件4,如适用)
- 项目结项证明(附件5,如涉及各级各类项目资助)
重要提示:《成果概要活页》和成果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合著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或项目信息及相关背景,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全部申报材料须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内容完全一致,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使用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报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处分。
申报时间节点
| 事项 | 截止时间 |
|---|---|
| 校内材料提交 | 8月4日前 |
| 网络平台在线申报 | 8月3日零时至8月12日17时 |
| 线上审核完成 | 8月14日前 |
| 纸质材料报送 | 8月18日前 |
校内申报流程
有意申报的教师请按以下要求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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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指定推荐出版机构推荐的申报项目,所有申报材料最后由该申报出版机构负责审核报送;如需学校盖章,须提前2个工作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 o_wkb@stu.edu.cn 进行形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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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于8月4日前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在线申报,上传《成果概要活页》、成果书稿及相关材料,并将查重报告电子版发送至 o_wkb@stu.edu.cn 以作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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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于8月11日前在申报平台提交通过检查的申报材料,并将纸质申请材料交到科研处。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2份(A4纸打印,指定推荐出版机构须填写好推荐意见并盖章)、成果打印稿1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活页》一式1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
注意事项
- 如是某项项目产出的成果,无论何级何类项目(已受出版资助的除外),均需要结项。有结项等级的,等级要求在良好及以上;无结项等级的(包括免于鉴定),需三名正高级专家推荐。
- 如不是任何项目的产出成果,则由三名正高级专家推荐即可。
- 严禁因成果未结项或结项等级不达标而谎称不属于任何项目产出成果。
- 已受出版资助的(如出版基金资助、国社科后期资助项目资助等),不可再申报《成果文库》。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玉梅、王锐敏 联系电话:86502563 邮箱:o_wkb@stu.edu.cn
来源:汕头大学 OA 通知(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