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大党政办发布进一步规范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提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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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提交三重一大
为进一步规范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题提交程序,提升会议质量与议事效率,学校党政办公室依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最新修订的议事规则,发布了本项补充通知。
主要规范要求
(一)前置合规审查 规范性文件如需提交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须先经党政办公室开展合法合规审查。议题提报部门负责人须提前一周向党委书记、校长汇报,说明文件制定或修订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及征求意见情况,经审阅同意后方可提交上会。
(二)固定会议时间与材料节点
- 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一般于每周三上午召开。
- 提报部门须于召开前一周周五中午12:00前,将完整汇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党政办公室,接受议题合规性审核。
- 会议召开当周周一17:30前,提报部门须将经分管校领导签批的议题申报表及材料(纸质版+电子扫描版)报送党政办公室。
- 党政办公室于周二12:00前完成汇总并报送校领导。
- 逾期提交的议题不再排入当周议程,需顺延至次周审议。
(三)临时调整 遇特殊情况会议未能按固定时间召开的,材料提交时间由党政办公室另行通知。
来源:汕头大学党政办公室 OA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