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将于11月10日至14日检查各学院实习工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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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检查教务处教学管理

据悉,教务处宣布将于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对各教学单位的实习工作材料进行检查,以了解各学院实习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各项实习工作的落实。此次检查依据《汕头大学本科学生实习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要求进行。
检查范围
检查对象为各单位在2014年暑期和夏季学期开设的实习课程。
时间安排
各学院需在11月10日至14日期间自行确定一个具体接受检查的时间,并于11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教务处。教务处工作联系人:周梦依,邮箱 myzhou@stu.edu.cn。
此外,各学院须在11月7日之前完成本单位实习材料的自查工作。
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涵盖三个层面的实习材料:
院系层面
| 材料 | 数量要求 |
|---|---|
| 实习工作标准 | 一式两份,一份现场检查时提交 |
| 实习课程大纲 | 一式一份 |
| 实习计划表 | 一式两份,一份现场检查时提交 |
| 实习预备会议记录表 | 一式一份 |
| 实习工作总结会议记录表 | 一式一份 |
| 实习情况总结表 | 一式两份,一份现场检查时提交 |
指导教师层面
| 实习类型 | 材料要求 |
|---|---|
| 非全程跟班实习 | 每个实习单位一份工作记录表 |
| 全程跟班实习 | 每位相关老师一份工作日志 |
| 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 | 每位相关老师一份工作记录表 |
学生层面
| 材料 | 数量要求 |
|---|---|
| 学生实习日记 | 每位学生一份 |
| 学生实习报告 | 每位学生一份 |
| 学生实习考勤表 | 每位学生一份 |
| 学生实习成绩鉴定表 | 每位学生一份 |
| 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 | 每位自行联系学生一份 |
| 实习单位接收函 | 每位自行联系学生一份 |
结果公布
教务处表示,将对各单位的检查结果在校内办公系统及教学通讯上予以公布。
来源:汕头大学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