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务处将于11月10日至14日检查各学院实习工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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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将于11月10日至14日检查各学院实习工作材料

据悉,教务处宣布将于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对各教学单位的实习工作材料进行检查,以了解各学院实习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各项实习工作的落实。此次检查依据《汕头大学本科学生实习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要求进行。

检查范围

检查对象为各单位在2014年暑期和夏季学期开设的实习课程。

时间安排

各学院需在11月10日至14日期间自行确定一个具体接受检查的时间,并于11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教务处。教务处工作联系人:周梦依,邮箱 myzhou@stu.edu.cn

此外,各学院须在11月7日之前完成本单位实习材料的自查工作。

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涵盖三个层面的实习材料:

院系层面

材料 数量要求
实习工作标准 一式两份,一份现场检查时提交
实习课程大纲 一式一份
实习计划表 一式两份,一份现场检查时提交
实习预备会议记录表 一式一份
实习工作总结会议记录表 一式一份
实习情况总结表 一式两份,一份现场检查时提交

指导教师层面

实习类型 材料要求
非全程跟班实习 每个实习单位一份工作记录表
全程跟班实习 每位相关老师一份工作日志
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 每位相关老师一份工作记录表

学生层面

材料 数量要求
学生实习日记 每位学生一份
学生实习报告 每位学生一份
学生实习考勤表 每位学生一份
学生实习成绩鉴定表 每位学生一份
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 每位自行联系学生一份
实习单位接收函 每位自行联系学生一份

结果公布

教务处表示,将对各单位的检查结果在校内办公系统及教学通讯上予以公布。

来源:汕头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