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科研

汕头大学转发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通知

汕大资讯
科研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

据悉,汕头大学科研处近日转发《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按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其中,艺术学作为单列学科,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直接受理。

该项目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组织,旨在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推出精品力作。项目设重点项目(资助约35万元)、一般项目(约25万元),另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约20万元)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约25—35万元),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

校内申报流程

时间 事项
7月20日0:00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开放
7月21日前 在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做形式审核,同时将《汇总表》发送至 o_wkb@stu.edu.cn
7月28日前 导出通过审核的申请书,打印后将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

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成果6套、成果查重报告1份;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或一般项目的,还须附原文及修改说明;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须附详细修改说明。

主要申报条件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须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完成时间须在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作实质性修改(增删篇幅达30%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人须在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被评为“优秀”等级。全国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7月25日至30日。

科研处校内联系人为黄玉梅、王锐敏,电话86502563。

来源:汕头大学 OA 通知(科研处) ⚠️ 各申请书及汇总表附件请前往 OA 系统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