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校公示2025年度省级科研平台考核结果

汕大资讯
科研平台年度考核科研处省级平台

据汕头大学科研处消息,为规范省级科研平台运行管理,压实平台建设主体责任,根据《汕头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科研处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省级科研平台年度考核工作。

经校内专家评审、科研处复核,本年度省级平台考核结果已形成,现将考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3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须以实名书面材料(注明联系方式、佐证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发送邮箱:o_kyc@s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需客观真实,不得捏造虚假信息。

来源:汕头大学科研处 OA 通知 ⚠️ 考核结果汇总表请前往 OA 系统查看原文。